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评选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级机械类专业协(学)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评选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0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机械行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的推荐工作。请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各机械相关协会、省属有关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择优推荐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
二、为加强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机械行业协会共同组成的广东省评选推荐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机械行业协会。各地市可成立评选推荐机构,负责评选推荐的相关工作。评选推荐工作联系单位及联系人请于10月15日前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请各地市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评选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主要事迹(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成果以及民主推荐程序和公示情况等初审材料(含电子版)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兰芳 020-83199544 13660461158
黄建华 020-83392312 18928788779
传真号码:020-80674917 83368141
电子邮箱:gdmia@vip.163.com
附件:
1. 广东省评选推荐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评选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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